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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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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总领事馆发现某些申请人在申请材料中隐瞒真实的出行目的。特此严正声明,领事馆审核签证申请过程中若证实申请人隐瞒实际出行目的,其签证申请将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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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印度签证规则,申请人不能同时持有两个有效签证。如果申请人护照上已经有有效
签证,在申请人申请新的签证之前必须到使馆取消有效的旧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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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所有代办人按照印度驻华大使馆指示印度签证申请中心将不接受邀请信为扫描或复印件的申请。
只有原件或传真件的邀请函将被接受。
中心将不接受申请人的代理人提交不完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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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有商务和工作签证申请的重要通知
商务签证将只签发给想要去印度建立工商企业,或探讨建立这样企业的可能性,或想要在印度买卖产品的中国籍申请人。
所有执行项目或合同的申请人将只能申请工作签证。
工作签证将只签发给高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士,或得到位于印度的公司/机构/行业或事业机构的聘用或任命,在合同或聘用基础上担任如技术专家,高级执行或管理人员这样的资深、高技术职位的申请人。
工作签证将不签发给日常/普通秘书或办事员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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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人凡是去印度的目的是关于项目与合同的,那么需要申请工作签证而非商务签证。
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工作签证的同时也应在印度德里的内政部外事处(MHA)申请工作签证,他们可以通过印度的代理或者所签署合同的印度公司办理工作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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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或25日,所有外国记者申请印度签证,其访问目的为参加选举,需要得到印度官方的认可。申请人可登陆MEA的官方网站进行确认,或与MEA工作人员Shri
NRamarkrishnan进行联系。电话: 011-23385193 Email: osdpr@mea.go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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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度驻北京大使馆的要求,从2008年12月10日开始,所有外国申请人申请印度签证都需要填写“返签表”并交纳100元人民币返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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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同一个公司的代办人,一天最多提交25份工作签证和25份商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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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简化签证步骤提高签证工作效率,印度驻京大使馆将建立所有代表申请人提交签证申请的公司和代理机构的信息数据库。特此要求所有旅行社提供以下信息。
1.所有具备出境旅游经营权的公司的信息。
2.联系代表人的姓名和联系办法。
3.公司所有人和经理—也就是代表人的上级—的姓名和联系办法 (包括座机电话号码和手机电话号码)
4.中文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查后会返还。
5.得到以上这些公司特许经营权授权的公司的所有详细信息。
6.得到具备出境旅游经营权的中国的旅行社的特许经营权授权的公司应提供以下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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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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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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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合作方的联系信息。印度公司的DOT执照和ITO证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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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和印度公司所签署的协议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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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同一个公司的代办人,一天最多提交25份工作签证和25份商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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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度大使馆要求,自2008年7月16日,所有的申请人以及代理中介提交签证申请需要提供蓝色背景的照片,照片尺寸为:4cm x 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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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度驻北京大使馆的要求,从2008年12月10日开始,所有外国申请人申请印度签证都需要填写“返签表”并交纳100元人民币返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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